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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女生耽美 >臣权 > 330 诱因(下)

330 诱因(下)(第2 / 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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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朱元璋盘问人犯的时间,大家就需要恶补了一下所谓的“互相知丁”。因为这个名词在这个案子中起到的作用是至关重要的,要不是知丁法的威慑,想来这几个人也不会傻到前来自首的地步,由此可见其的关键。

朱元璋按照古圣贤的分类,老百姓可以从事士、农、工、商四种生计。在圣人们的教导下,老百姓谨守这四业,所以天下太平康乐。因为朱元璋认为,不在“四业”范围之内的谋生者,没有不违法犯罪的。

“知丁法”起初的目的,就是为了抓出那些不务四业的害群之马,也就是那些游手好闲所谓的“逸夫”,罗织词讼,勾结胥吏,弄权官府,实在是社会的毒瘤。

“知丁法”推广开来之后,百姓们把自己了解的邻里情况上报里甲,里甲再把情况向县衙报告,如此向上一级级地备案,那些“逸夫”就无处遁形了。

知丁法规定,一里之间,百户之内还有“逸夫”,里甲坐视,邻里亲戚不抓,任凭这些“逸夫”游荡在公门、市井之中,为非作歹,被官府抓住的话,“逸夫”处死,里甲和四邻全家流放边疆!

顾匡回家之后,思前想后,胆战心惊,觉得在彼此监视、满地密探的当时,事情终究还是会败露。最后,他决定化被动为主动,去京城自首,觉得这样也许可以逃过一死。曹贵得到这个消息,心中思量:“我是劝和人,必然也会有连累。”于是决定与顾匡一同去自首。周官随后得到消息,也表示愿意同行。四人当中,沈显最后得知消息。听说三人已经出发,沈显星夜追赶,终于在淳化镇赶上。沈显提出也一同去自首。

事情要是按照这样的发展,如果四人能够同时来到京师向皇上自首的话,想必也是一个比较不错的结局,朱元璋要是得到这种结果,想来不但不会怪罪于四人,反而会觉得自己治下之民明法懂礼,在帝王的个人喜好之下,能获得赏赐也不一定。

万万没有想到,事情竟然出现了戏剧性的一幕,也许是顾、周、曹三人在同往京师自首的路上惺惺相惜,也许是同病相怜,也许是对事情的始作俑者沈显起了怨恨之意……。这一切谁能猜的到呢?

在淳化镇当沈显赶上他们要一起自首时。顾匡、周官、曹贵三人却设计将他绑了起来。决定把“罪魁祸首”沈显当作“害民豪强”押往京城。

沈显自知若是被这样送到京师衙门。在本地里长顾匡、长者曹贵和邻居周官共同指正下,将会百口莫辩。但是又逃脱不得。只好暂时虚与委蛇。四个人进了京城后,在押解“害民豪强”的状纸刚刚递送上去的节骨眼儿上。沈显趁着三人防备之心大减,借口如厕的机会跑掉了。

对于不同职业的百姓,还有更具体的规定:如果你是农民,没有特别申请的“路引”,每日里不得离开自家方圆一里。早上何时出门耕作,晚上何时回来,都必须让邻居知晓。

如果你是工匠,出远门做工,则必须在路引上标明目的地;在本地做工,则要让邻居知道你的具体所在。归来或早或迟,也要说与邻居知道。

经商者,本钱有多有少,货物有轻有重,所行有远有近,走水路还是走陆路,这些都要详细注明在“路引”当中。归来的大致期限,邻里务必知晓。若一年没有消息,两年未曾归来,邻里必须去其家中调查原因。如此,一旦对方借经商之名,在外胡作非为,邻里就不必承担连带责任。

甚至如果商人们的路引虽未过期,但身边却未带任何货物,里甲村店必须将其当作“逸夫”、“游食者”捉拿送官,重则杀身。轻则流放边疆。若里甲店主不抓,而被其他人抓住。与“逸夫”同罪!

这件事情,到了这里也算是告了一个段落,本来没有什么大不了,既然被告人没有了,那就不告状了不就行了,这种事情通政司一般也不会自找麻烦,但是偏偏又出了一些状况,几年前塑造了一个陈寿之后。好久没有关注过通政司的皇帝朱元璋正好在这个关口,关心了通政司的案件一下。

通政司通政使吴公达却是见到这个案件,和当年皇上所赏识的陈寿告状一案相仿,于是就符合圣意的将这一纸诉状呈送到了皇上的案头,果然引起了皇帝的兴趣,于是朱元璋准备驾临通政司,专门听审,也算是对于自己的一个肯定。

通政司却受到皇帝朱元璋的授意,让他们从速将“害民豪强”押到衙门里去受审。无奈之余,于是出现了客栈的那一幕,只得又将真正的“害民豪强”,即里长顾匡绑了起来送往通政司。

昨日接到的状纸还未暖热。原本是良民的顾匡,现在却跪在堂下,成了“害民豪强”。所以吴公达在审问时发出惊讶的“咦”声。问周、曹二人:“你们不是解送嘉定欺压百姓、横行乡里的沈显上京吗?为甚此刻却变成了嘉定里长顾匡?”

待到将顾匡、周官、曹贵三人提到后堂,还未施展出什么天子威严。心里承受能力本来就不强的周官,看到事情不妙。皇上居然也知晓此事,于是就来个竹筒倒豆子,将事情的前因后果说了个清楚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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