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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二十一章 重审(第2 / 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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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帆?那是什么东西!会有人冒着得罪他的风险站到杨帆一边?

陈东轻轻撇着嘴角,拿起了案头的水杯,水已温了,并不烫手,他还是作势吹了几下,然后把眼皮轻轻抬起来,淡淡地扫了杨帆一眼,挑衅的味道极浓。

“咳!”

孙宇轩轻轻咳嗽了一声,说道:“侍郎。依下官看,此案既然还有争议,不妨……再审一审!”

陈东怔了一怔,有些惊讶地看了他一眼:“这棵墙头草,今儿怎么有主见了?”

说到这里,杨帆心中一惨。

刑部已经审核的命案他是前天拿到的,而这桩案子是昨天审结的,所以在他事先拿到的案卷里面并不包括这桩案子,他是此时才知道这样一起命案,想到七夕那晚所见的妇人竟然无辜含冤,被自己那不讲理的婆婆活活打死,心情激荡,难以平静。

杨帆拱手道:“侍郎,是否为人父母的就绝对不会犯罪,或者对儿女可以生杀予夺?我大周律法中,没有这一条吧。天下无不是的父母,那是对儿女说的。该行孝道的是常林,所以,常林不举告,那是人之常情。常林之子常之远举告祖母殴杀母亲,也是人之常情。

而此案是坊间百姓激于义愤,告于坊正和武侯,再由他们报到洛阳府的,与常林和其子常之远全无相干。法司是什么所在?朝廷为什么要设立法司衙门?不就是管理天下不平之事么?不就是要将民间不能自行解决之冤屈诉诸于法律,由朝廷还其公道么?陈郎中又不是那蛮横老妪的儿子,他是替谁行的孝道?又以程家娘子之性命,慷的何人之慨!”

杨帆把袖子一盛,声音琅琅,直震屋瓦:“所以,下官以为,陈郎中假伪孝之名,令无辜枉死,处断不公,应予重审!”

孙宇轩笑眯眯的,一脸人畜无害的表情,好象是在打圆场的样子。

那天他已经见识到了杨帆的人脉,他已经算计清楚了。这时帮杨帆说句话,对杨帆而言那就是雪中送炭。如果杨帆能成势,他就多个朋友多条路。

现在陈东是占着上风的,如果他站在陈东一边,也不过是锦上添花,顶多回头换陈东一个好脸色,还能得着什么?如果这时帮杨帆打个圆场而杨帆还是败了,因为今天这场举动对陈东而言完全不如对杨帆而言那般意义重大,也不过就是以后不太和睦而已,不致太过触怒陈东。

严潇君同他是一个打算。只是心里稍稍犹豫了一下,便被孙宇轩抢了先。他再开口就不可能像孙宇轩一般显得云淡风轻了,是以心中有些懊恼。他却不知孙宇轩之所以先行开口,却是因为每天中午都喝杨帆的免费酒,有点不好意思躲在后面。

杨帆这番话说的掷地有声,最后几字隐隐有金石之音,直刺人心。他一番话说罢,议事堂中人人动容,一片静寂中,竟然半晌没人作声。

过了许久,崔元综才长长地吸了口气,沉声道:“陈郎中与杨郎中各执一辞,本官也不好独断。这样吧,大家公议一下,此案……是否重审?”

陈东坐在那儿,面噙冷笑,微现不屑之色。

杨帆这番话听着倒挺感人的,可是在场的都是宦海沉浮多年的官僚,不是那些没有见识的街头小民,三言两语激得他们热血沸腾,头脑一热就任你摆布。官场中人,哪个说话办事不是先把“利”字摆在当中权衡再三?

会有人同意杨帆的意见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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