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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百零六章 户政科的特殊情形(第1 / 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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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一些就比较悲催了,比如说男甲的老婆因为在外面有人了,又不敢说,反而是先鼓动男甲离婚,让男甲出来卖户口,男甲把所有的家当都留给老婆了,自己一人净身出户出来卖户口,虽然赚了几万,但是老婆说什么也不复婚了,反而是带着家当存款啥的跟别人跑了结婚了,把这个男甲弄的竹篮打水一场空妻离子散,这些现象都不一而足,每年都有几起。

还有一些男人虽然是表面上净身出户了,但实际上挂在自己名下的、老婆从来不知道的折子还没转移呢,既然是自己一个人的小金库,当然不能被老婆知道,所以就带着小金库和买户口的女子结婚了,而该女子探听了这个男人还有不少身价以后,会不会突然赖上他,继而要求分财产,如果你不干,他就把知道的烂事都给您捅出去,这都是出现过的。

江风不想去当这个恶人,更考虑到自己本身就是继子女,办这事腰杆子站不直,虽然江风从来没参与过管理局的招工,但是毕竟大道殇殇,必须站在道义的高度上举起道义的大旗才能更站稳脚跟的来查别人否则就装死不吱声儿。

而且还可以买卖多次,这个户口不是无限期挂靠的,而是有期限的,具体的都在双方协商,比如说挂靠三年五万块,如果挂靠第一年就招工了,并且继子女考中了,这一笔交易就算圆满完成了,那双方就再次离婚,让这个男人再一次保持单身,他还可以再找人结婚挂靠。如果三年内没招工,往后想接着挂靠,那得续款,费用可能便宜一些,毕竟过是老客户嘛,而且时运不好,等了三年都没赶上管理局招工,运气太差了,费用上便宜一点也是理所当然的嘛。如果招工了却没考上,三年可以挂满,但三年过后还没考上,也得续款,这个就正常收费了。

很多家庭就靠这个到卖户口的所得,就完全可以活的很滋润,有吃有喝的,这是在钻政策的空子。但是任何空子都不可能是通天大道,只能是夹缝中夹带私货,既然有夹缝,那自然就有构成夹缝的墙壁。

在这个事儿上有两面墙壁,一个是专管考试的人事处人事教育科,另外一个就是专管户籍的保卫处户政科,这两个地方都通过,才算是万成了准备步骤,可以参与考试了。

管理局对这样的事儿是知道的,而且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每次招工考试之前都查几起这样的案子,但这样的案子定罪非常艰难,而且证据很难收集,毕竟这是双方自愿的,一方要钱,另一方想参加招工考试,给钱也心甘情愿,这就不好办了,而且结婚离婚那是公民权利,既然婚姻关系变了,子女随母亲把户口迁移到继父名下,完全符合法律规定,并没有丝毫违法的地方啊,怎么查,有什么资格查?连老百姓自愿的结婚离婚都差,是不是吃饱撑的没事儿干了?。

所以说这个事儿的分寸非常难以拿捏,不好把握,查的那些都是他们内部起了争斗龌龊,暴露出来线索的,警方借此深挖,才能办案。

他们内部起龌龊的原因也非常多,毕竟大千事业无奇不有嘛,比如某男甲和自家老婆乙离婚了,而希望买户口的女人丙也和自家老公丁离婚,之后男甲和女丙登记结婚,不管他们有没有夫妻之事,但毕竟两人都与原配解除了婚约,而他们俩在法律上是真正的夫妻,婚姻关系受法律保障。为了办理相关户口转移手续或者孩子参考资格确认等手续,两人避免不了的要有所往来,虽然不频繁,但也是有不少事儿的。这样一来二去的,你瞧我挺好,看这腰条,这身段,这奶子这屁股,这谈吐,比原来家里的黄脸婆有味道多了;我瞧你也不错,比以前自家的武大郎爷们儿多了,这才是汉子呢,不管是在外面办正事儿,还是在家里办内个事儿,都很爷们儿,既然这样,反正咱俩都是持证上岗了,就一块儿搭伙过曰子得了。

搭伙儿过曰子也不影响孩子招工考试,没啥后患,这不是正好嘛!。

所谓妻不如妾妾不如偷,偷不如偷不着,为什么偷不着?可能是条件不具备,离得太远,现在好了,有近在窝边却有没尝过的野味儿,既然窝边就有草,草长的还挺好,那何必还让兔子满山跑啊?。

这样一来,两个家庭莫名其妙的就散了,而男家的黄脸婆觉得被骗了,老公丢了,自家孩子的爸爸给别人孩子当爹去了,这还能不闹?。同样女丙的丈夫更加怒不可遏,老婆都让人家玩了,而且人家成了一家人了,自己却成了外人,码了隔壁的,这口气能咽得下去?弄死那小子的心思都有,这就容易酿成两个家庭的悲剧。

还有的是这个女人比较有姿色,而卖户口的那个男人还有点心术不正,见色起意的事儿也有不少,但这样就又遇到了一个法律在实践中的艹作问题。可想而知,凡是这样假结婚的都肯定有正规手续的结婚证儿,毕竟没有结婚证的话,那几万块钱都花了,不是没有凭据了嘛。而一旦有证儿,那就是持证上岗,谁能干涉得了?,我玩自己老婆,是鬼子扛枪还是老树盘根或者是观音坐莲,那都看我的兴致呢,愿意咋地就咋地,只要没在大街上公然搞起,jc都管不了。虽然事实上女子不愿意,但既然有证儿,那就不能算是强女干,顶多算是婚内强女干,而按照我国现行《刑法》的规定,婚内强女干是被排除在强女干之外的,不算真正的强女干,除非在这期间有虐待行为,另行论罪,那也只是按着虐待罪论处,实际上还是得不到应有的惩罚,就算最后这个女人举报了,就算查明了他们不是真夫妻,是为了买卖户口临时组合的,虽然他们不是事实婚姻,但却是法律上远比事实婚姻要正规的有证儿的受保护的婚约,正所谓重证据轻口供,法律如果被证据难住了,也不好办,甭说基层法院没办法处理,就是法学界都在争论,争论的焦点连怎么量刑的等级还没到呢,只进行到了婚内强女干到底算不算强女干的讨论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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